專訪成功大學法律系顏雅倫助理教授

◎林泓帆 律師

本期人物側寫特別邀訪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顏雅倫老師,顏雅倫老師曾經受本會邀請前來講授「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變革與挑戰」之進修課程,此次邀請其分享其由律師轉換跑道至學術界之經驗歷程及目前大學中法學教育的觀察,礙於篇幅,以下謹就訪談摘要與各位會員分享:

一、律師工作與博士學位:

顏雅倫老師於臺大法研所畢業後開始擔任執業律師,在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服務,但是同時仍繼續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美取得密西根大學法學碩士(LL.M),同時考取美國紐約州律師,主要研究領域為競爭法、反托拉斯法、企業組織及金融法等,顏老師說自己早期在事務所有一批客戶在做創投、新創,所以當時作了很多技術股的業務,也認為縱使擔任非訟律師也要有訴訟的經驗,比較能通盤解決當事人遇到的法律問題。

顏老師的博士學位是一面工作一面完成學業。她認為若無法將工作完全放開,切割出一段完整的時間,比較難完成博士論文(這點與單純修課或撰寫碩士論文有所不同),所以藉由在美國讀碩士及擔任訪問學者時,完成了日後博士論文主要的外國文獻比較研究,而且留美的經驗對當時以非訟業務為主的顏老師有所幫助。不過因為當時已結婚有小孩、顏老師考量家庭因素不可能留在美國三、四年,所以未繼續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顏老師也有取得美國律師執照,但沒有時間在美國實際從事工作。

二、出國研究的經驗啟發

顏老師說剛出國念書時還沒有確定要往轉學術研究發展,不過留美時這段不受干擾的時間把想要作的研究作完(雖然剛到美國時也還花了些時間同時處理臺灣的部分業務、著實非常辛苦),而顏老師研究所念的是民商法組,卻由公法組的廖義男老師擔任碩、博士指導教授,算是比較少見,這也與老師主要研究的競爭法領域恰好是公、私法交錯的領域有關。

2012年6月在台大拿到博士學位後,因朋友鼓勵及出國留學期間的學術研究經驗,乃思考往學術圈發展,求職之經驗上,顏老師認為本土博士在目前國內的高教市場中確實較不被偏好,拿到博士學位後,當時剛好成大有這個機會而且進度較快,所以就順利自律師銜接到成大服務。老師自認個人算是順利謀得教職,沒法評論別人經驗,但擔任執業律師非常久,應該也是有利的條件,另外本土博士對本土法律領域問題有更深的掌握以及有較好的論文發表,在謀職上相對也有加分。

至於工作內容上,顏老師認為律師工作較為急迫,在學校則有較長的時間去處理較大的課題,像這一年顏老師就寫了1、20萬字的文章。相同的是:一樣是被時間追著跑,也不用太羨慕教職有寒暑假可以休息,因為一樣都在趕東西(例如科技部計畫),這也是因為雖然顏老師說自己比較喜歡從事研究工作,但對教學仍不馬虎,會要求自己達到設定的標目標(例如:全法教完、教到法條的最後一條),授課雖然沒有期中考,但會要求學生需繳交整學期的上課筆記(手寫/打字均可),老師還透露、成大法律系上有其他老師會在每張考卷寫留言評比,謙稱自己其實不算最認真的老師。

三、學術工作的看法:

顏老師認為實務界人士(不論是律師或法官)要轉進學術界最大要調整的就是寫論文的問題,畢竟思維邏輯方式完全不同,實務最重要是傳達意見(不論給當事人或法官),而學術界要看很多文獻、作很細的研究。

就現職律師來講,想要轉入學界會跟歸國學人一樣面臨職缺的問題,而特別是有大學部的學校,受限於必修課程授課的關係,民商法專業較容易謀得教職。老師戲稱自己做研究就是不停的在看文獻、寫東西,像各式研討會至少都要準備15,000字的文章,如果是到國外以英文開會演講就必須花更多時間,而相較於律師工作的地點會固定在辦公室跟法院,教職則較為自由。

本土博士若要到國外教書,最好要在國際上有論文發表、要有投稿國外期刊的能力,在這方面,法律學門會比理工科還難;至於若取得南向國家(東南亞)的博士回國謀職當然會有吸引力,但目前公立學校開給年輕老師的缺太少,特別是助理教授的缺很少,縱使美國名校博士也一樣面臨職缺問題,理工科系據了解也相仿。

當然,若是「專案教師」就會更辛苦了,授課時數常比專任教師還要高,而留在國外找教職也不是那麼容易,高教職缺跟博士的產出差距越來越大,這跟全面性的少子化脫不了關係,也不是臺灣獨有的現象。顏老師也以自身經驗為例,自己女兒同儕中有兄弟姊妹的只有1/3,跟自身民國60~70年間每年新生兒約40萬人的盛況已成強烈對比,更提及自己當年在北一女就讀的班級目前已被「整併」的窘況。

至於目前臺灣高等教育薪資偏低也是實情,不過老師說選擇這條路就是在「綜合評估」後、選擇了這種生活型態,有利也有弊。

四、教學生涯的想法:

顏老師以自己這些年的教學觀察,認為目前大學生為了應付國家考試,多半只念補習班的東西,加上目前國家考試科目很多,或許也是學生不得不然的選擇。而少子化的問題確實也發生在教學現場,縱使像成大這樣一線的國立大學目前也會擔心學生素質下降。

老師自認出題評量的方向跟國家考試差不多,改題上也不會堅持自己的看法,重點還是分析事理的能力;至於平常上課仍會指定教科書,上課也會親自製作投影片,也鼓勵學生唸教科書,不過幾年前第一次教民法債總時希望學生去唸王澤鑑老師的教科書,卻有學生反映看不懂。老師認為現在的學生比較不會整理資料、也欠缺架構式的分析,這在改考卷(特別是研究所考試)時就特別明顯。

目前市面上各類學術雜誌很多,加上國考科目也很很多,學生基礎科目若沒有學好,日後擔任律師可能不容易抓不到爭點,所以若經費充足、會希望學校安排更多實務老師到學校授課,讓學生了解實務現況。

目前顏老師在大學部必修課有教授民法債總(新制為一學期4學分)及票據法,認為能教授像債總這樣基礎科目對自己的研究非常有幫助;而在研究所有開一門教學生如何看英文合約的「國際商務契約專題研究」課程,比較偏向實務面向。另一堂研究所程「企業暨金融法專題研究」,本學期則以金融科技與「創投」為主,特別是創投,分成兩大重心,一為創投本身募資與其與創投投資人(如有限責任合夥人)之契約,另一則為創投與其所投資之標的公司間之契約與投資架構。

五、關於家庭及其他:

顏老師說她在家會嚴格控制小孩上床的時間,這樣晚上9點後才能完成自己的工作,加上另一半在公司當法務(外派到上海)、目前等同是「偽單親」狀態,工作及家庭兩頭燒。並提及有一回全家搭火車出遊,恰好女兒發燒,一路上女兒躺在顏老師身上、而顏老師因為工作未完成則一面打電腦的過往。

老師也提到經過長久的爭取,現在成大也有設法律在職碩士班,而遠距視訊課程則可滿足在職人士兼顧工作的需要,但開設遠距課程據了解要跑很多行政流程、必須向校方說明開設的目的。

後記:
顏老師2015年11月曾到本會講授「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變革與挑戰」專題,2016年6月亦曾在成大法學論壇擔任與談人(由蘇聰儒律師主講「如何收購一家企業」),對本會並不陌生,老師表示如本會需開設本會會員較想進修的「專法課程」,例如證交法/銀行法,老師也樂意協助向系上反應,本次訪談在輕鬆的氣氛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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